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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經立下一千日晨更的條件,當時並沒有特別的感覺,
唯一就是需要早起!
通常是在三點半起床,四十五分出發,四點前到教會,
四點十分開始聽話語,
2007年之後變成,四點到五點一個小時的禱告,
讚美之後開始聽話語,
結束晨更。
之後也在雜誌上看到有關『晨型人』的報導,
我發覺其中與我到教會『晨更』最大的差異在於,
『晨型人』:
早起而後做運動、思考一天的工作規劃,
比一般人在上班前匆匆忙忙趕到公司更有效率,
尤其是主管職的階層,
更形助益;
『晨更』:
一天的開始是獻給神的時間,
禱告的時間很完整,把自己的一切在晨禱中跟神訴說,
聆聽話語,清晨在屬靈話語澆灌之下,讓自己跟神更靠近,
通常晨更的時候真的有很多靈感!
過去我喜歡熬夜,
然後說:晚上安靜,我可以想更多事情,寫更多東西,
隔天炫耀的讓周圍人知道,『我只睡一小時!』
經常做案子的人都知道,
我們需要靈感,
只要靈感一來,真正動起手來,並不會很困難。
晨更才是我們要的方法,
試看看!
2008年底還是搬到教會附近,方便晨更。
星期一鬧鐘響了,
裹著毯子起來,按掉~
躺在沙發上,翻過來,
趴在沙發上,
賴著,
過一會兒,約五點,
心理開始有些罪惡感,或說是愧咎,
一整天上班的時間也覺得卡卡的,
有很大的體會。
該給神的時間就該給神。
也可以確定的是:
神的回報絕對大於千百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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